最新消息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773 號【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優先購買權爭議審判權歸屬案】

2018/12/28

爭     點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之合法使用人,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第 3 項前段規定行使優先購買權所生爭議,其訴訟應由普通法院或行政法院審判?
解釋文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之合法使用人就其使用範圍,對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或所屬分支機構所為之公開標售,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第 3 項前段規定行使優先購買權而訴請確認優先購買權存在事件,性質上屬私法關係所生之爭議,其訴訟應由普通法院審判。